2023年9月2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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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9.2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23〕3号.pdf
本指导意见旨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类精准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快速审批机制,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意见适用于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的既有建筑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从项目策划、立项用地规划、开工手续、验收到特定项目类型,系统提出了简化材料、告知承诺、豁免清单、联合验收等一系列审批服务优化措施。本意见强调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并配套了组织保障、系统优化和宣传引导等落实机制。
加强项目前端策划与用地规划简化
本意见要求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批准后作为启动征收和项目策划生成的依据。在用地规划环节,明确对不涉及权属变化且有合法来源的项目可免办用地手续;同时通过完善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和探索告知承诺制,最大程度精简规划许可办理。
分类优化开工与验收环节审批
本意见针对简易低风险项目推行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和容缺办理施工许可,并扩大了可接受的用地手续文件范围。在验收阶段,推行联合验收、加强前期技术指导,精简竣工规划核实等事项,并对消防验收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切实简化流程、提升效率。
精准细化三类项目服务流程
本意见对既有建筑更新改造,提出了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指标标准合理确定和功能调整清单制审批的优化路径;对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整合打包、一次报批;对市政管网更新项目,则通过“带方案供应”土地、扩大规划许可豁免范围及精简开工前手续,实现差异化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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