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高频事项集成办理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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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9.18-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高频事项集成办理的通知》鲁建审改字〔2023〕2号.pdf
本通知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高频事项集成办理作出系统部署,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市政公用外线接入工程三类场景中的关联审批事项进行整合,推行“一次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网通办、统一出证”的集成化办理模式。
明确三类集成办理场景
本通知聚焦市场主体办事需求,确定了三类高频事项集成办理场景。第一类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及门楼牌审批等事项整合;第二类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水管网许可及人防、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事项整合;第三类将市政公用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供排水设施改动审核、绿地树木审批及公共设施占用迁移等事项整合,市场主体可自主选择全部或部分事项集成办理。
重构申请材料与表单体系
本通知要求通过数据共享和归并重组,将各单事项的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张综合申请表单,纳入相应审批阶段“一张表单”管理。建设单位只需一次提交,系统即可自动生成申请表单、调用共享数据,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针对三类集成办理场景,本通知分别制定了综合申请表示范文本,并在规划文本设计阶段前置嵌入地名、门楼牌等管理要求,从源头保障审批信息完整合规。
重塑跨部门协同办理流程
本通知对三类集成办理场景分别规定了详细的协同工作流程。受理部门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同步推送申请材料至各相关部门,涉及联合审查或现场勘验的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限时完成,各审批部门限时反馈意见,牵头部门汇总后统一作出许可决定并告知相关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还强调了标准地名和门楼牌编号的联合审查机制,设计方案变更时须同步办理相关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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