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落实国家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促进民用建筑供配电设施建设与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规范民用建筑供配电设施建设及分布式电源接入,制定四川省《民用建筑供配电设施建设及光伏接入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内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供配电设施和分布式电源接入设计、施工及验收,不适用农村自建房供配电设施建设。供配电设施建设及分布式电源接入应本着安全、可靠、绿色、智能、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
本规范是四川省针对民用建筑供配电设施建设及光伏接入的系统性技术准则,由省住建厅组织编制。本规范以保障供电安全可靠、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从外电引入到末端计量、从常规供配电到分布式电源与微电网进行了全链条技术规定。本规范明确要求新建民用建筑的供配电设施与光伏等分布式电源须与建筑同步设计、施工和交付,并强调分布式光伏应以自消纳为主。在电源配置上,本规范根据负荷最高等级依次给出了从双电源加应急电源到单电源的差异化方案,突出民生保障,要求居民住宅小区设置应急移动电源接口。本规范特别对高压配电室、变配电室的防洪防涝选址提出将重要能源设施设于地面一层及以上或采取严格挡水措施,以提升极端气候下的供电韧性。
本规范涵盖外电设计、供配电系统、设备选型、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计量装置、施工验收等十大技术板块,要求供配电系统简单可靠、减少电能损耗,并优先采用高效节能、绿色低碳的设备。在供电电源方面,本规范按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负荷分级,规定了从“双电源加应急电源”到“电网单电源”的配置标准,并特别指出居民住宅小区高层居住建筑应采用电网双电源供电,以强化民生用电保障。
本规范鼓励民用建筑构建微电网系统,并对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系统的接入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要求分布式光伏以自消纳为主,确有余电上网时需装设防逆流装置,同时要求并网型光伏及储能系统应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的自动化能力。针对微电网,本规范提出其应具备独立运行能力,能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控制,在电网停电时为重要负荷提供持续供电,以提高建筑用能的柔性与可靠性。
本规范高度重视设施安全与应急保障,制定了一系列防洪、防涝及应急接口设置规定。特别要求位于易涝低地的项目,其高压配电室、低压变配电室必须设置在地面一层及以上,且室内地面标高应高于室外地面0.3米并高于50年一遇洪水水位。此外,为应对突发断电,本规范强制要求居民住宅小区必须在10kV侧或变压器低压侧设立应急移动电源接口,并具备应急移动电源车的临时停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