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甘土普办发〔2026〕6号。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
2.2026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计划分配表
3.2026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绩效目标表
本方案围绕2026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明确了甘肃省推进土壤三普成果形成阶段的总体部署。本方案以形成高质量普查成果为核心目标,聚焦80个县市区的土壤类型图、属性图等基础图件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等专题成果,并对省级土壤有机质及酸化地专题调查作出安排。本方案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与三级成果验收机制,规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260万元及省本级资金437万元的使用方向,要求各地于7月15日前报送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资金支付与成果汇交。
本方案将成果形成作为实施重点,要求全面完成土壤基础图件、专题评价及各类普查报告与志书编纂。同时,建立线上与现场相结合的质量检查机制,依托普查办、责任专家与编制单位的三方协作体系,压实各方责任,重点核查成果的完整性、技术方法科学性及结果可靠性。
本方案明确资金分类安排,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其成果编制与验收,省本级资金则专项用于专题调查、成果验收及出版。本方案要求各地严格遵循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财务制度,严禁挤占挪用,并同步做好绩效监控与自评,确保12月底前完成全部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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