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数据治理规范第1部分:归集》DB51/T3356-2026,自2026年06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资源归集的总体要求、归集流程、归集准备、归集方式、归集频率、归集结果确认、异常情况处理、数据销毁和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数据资源的归集。
本规范是四川省公共数据治理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聚焦公共数据归集环节,旨在统一和规范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从数据提供方向数据管理机构汇聚的全过程。本规范明确了归集的总体要求与完整流程,系统规定了归集准备、库表交换、文件交换、接口传输三种主要归集方式的适用场景与技术实现要求,并对归集频率的确定、归集结果的确认机制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作出了详细指引。
本规范规定了库表交换、文件交换和接口传输三种核心归集方式。其中,库表交换要求在数据提供方部署前置机并建设前置库,用于暂存业务数据表与对账数据表,适用于对传输实时性要求不高的批量数据汇聚。文件交换则支持CSV、TXT、PDF、音视频等多种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格式,并配套了文件信息表与纸质对账表,确保数据交接有据可查。
本规范构建了从归集准备到结果确认的闭环流程,要求数据管理机构对归集数据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须由提供方整改。面对数据量不一致或网络系统故障等异常,本规范给出了排查风险、重启归集并校验数据的处置路径。在安全层面,本规范要求归集活动须符合一体化数据平台的安全设计,并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及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对数据销毁、商业秘密保护等提出了明确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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