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0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四川省村镇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绿色低碳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四川省《村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四川省村镇除大件垃圾外的生活垃圾在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的分类工作。
本规程旨在规范四川省村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以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服务乡村振兴。本规程构建了从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到分拣与处理处置的完整技术链条,并明确了设施建设、环保安全及运行维护等支撑要求。本规程强调因地制宜与简便易行,将全省农村划分为三类区域并分别匹配四分法、三分法、二分法三种差异化分类模式,同时对收集点、收集站、转运站及分拣中心等设施的选址、规模与配置提出了具体技术规定,严禁露天堆放、焚烧及混合运输等行为,确保分类体系全程协同、闭环运行。
本规程提出应根据区域经济水平与处理能力,在发达农村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法”,在较发达农村实行“三分法”,在欠发达农村实行“二分法”,并要求公共区域与居民户内分类容器规格相匹配。收集环节确立了以运距为核心的“点—站”分级或“点”一级集中模式,要求收集设施密闭清洁,并规定了保洁员的配置标准与收集频次,确保从源头有效减量与精准分类。
本规程明确分类后的垃圾须专车专运、严禁混装混运,转运站建设需考虑服务半径与环保要求,并对渗滤液和臭气控制作出规定。本规程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个分拣中心,对可回收物进行二次精细分拣,并严格区分人工与机械分拣的作业流程。在处理处置环节,本规程提出应优先依托既有城市设施,并针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指定了资源化利用、安全处置及焚烧、填埋等成熟可靠的技术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