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0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和指标应用,实现工程造价数据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竣工结算各阶段的贯通,特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单元划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新建、扩建、改建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
本规范旨在统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各阶段造价单元的划分标准,以推动工程造价数据的有效积累与指标化应用,完善本省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确立了从投资估算到竣工结算全过程数据贯通的原则与方法。本规范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单独土石方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工程、总平面图工程及专项工程等一级子目,并逐级展开至四级子目,明确各级子目随设计深度而细化的逻辑关系。同时,本规范全面覆盖土建、装饰、机电安装、室外景观及医疗、体育、演艺等各类专项工程,为不同建筑类型的造价单元划分提供了系统、细致的操作性指引。
本规范建立了四级造价单元结构,涵盖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扩大分部工程及分部工程。其中,一级子目为单项工程或具有数据规律的专项工程,二级子目为组成一级子目的单位工程,三级和四级子目则分别对应扩大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各层级子目既存在对应关系,又依据工程构成与造价指标应用特点独立设置计量属性,且允许在数据单元相同时合并层级。对于新技术缺项,本规范允许遵循现有划分原则进行补充调整。
本规范将房屋建筑分为民用与工业两大类,民用建筑细分为居住、办公、医疗、交通等十余种类型。具体工程内容涵盖从场地土石方、桩基与基坑围护,到主体结构、外立面及室内装饰,再到常规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系统。此外,本规范专门章节阐述了总平面图上的景观、绿化和各类管网工程,并针对医疗净化、体育工艺、舞台机械、交通枢纽智能化、人防及光伏等专业特性强的工程,提供了独立的划分方案。
本规范对关键工程界面予以明确界定,例如规定了单独土石方工程与基础土石方工程以预设标高为界,明确了地下室与地上工程的划分依据,以及室内外管道工程的界限。同时,造价单元第四级子目均设置了对应的计量属性和单位,其计算规则参照相应国家标准执行,确保了数据采集的规范性与一致性,为多阶段造价数据贯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