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高效推进商品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一件事”工作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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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6.11-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高效推进商品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一件事”工作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43号.pdf
本方案为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工作部署,旨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聚焦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场景。本方案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自然资源、住建、税务、财政等多部门业务流程再造与信息共享,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将不动产转移登记、税费核验、合同数据核验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联办。本方案明确了全款购房人在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商品房项目中,可一次性提交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实现业务统一办结,并覆盖线上申请与线下综合窗口两种渠道,同时规范了数据推送、审核登簿、费用缴纳及自助打证等环节,力求整体提升办事效率与群众体验。
联办机制与适用范围
本方案将涉及新建商品房的四项关联业务打包整合,包括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核验、购房合同数据核验及打证码查询。服务对象限定为在省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全款购房个人,且所购房产对应的项目须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以此明确联办业务的前提条件和适用边界。
业务流程与技术支撑
本方案设计了线上线下融合的办理路径。线上方面,申请人登录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专区填写联办申请表并上传材料;线下方面,由综合窗口人员引导完成申请。多部门系统依托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流转,住建部门提供合同备案信息,税务部门完成交易税费核验并回传完税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首次登记信息和完税状态进行审核登簿,财政部门提供缴费接口,最终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度与打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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