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印发《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4年)》川自然资发〔2024〕1号。
本通知旨在印发《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为导向,系统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本通知构建了由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四项规范性指标与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两项推荐性指标组成的管控体系。本通知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均须严格执行该控制指标,并将其作为核定用地规模、评价利用效率的核心标准,覆盖全部制造业及对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同时,本通知建立了从用地审批、供应方案编制到竣工、投产、达产验收的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机制,并鼓励通过建设多层厂房、利用地下空间等方式提升节约集约水平。
构建分类管控的指标体系
本通知将控制指标划分为强制执行的规范性指标与各地自主选用的推荐性指标,前者由省级统一确定控制值,后者则授权市县结合“标准地”改革要求制定。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更严格的地方性规划标准,且容积率、建筑系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本通知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重则不高于本通知要求,形成底线约束与弹性管理相结合的管控模式。
确立全覆盖的实施边界与监管机制
本通知规定控制指标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制造业及其相关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集体土地可参照执行。在执行层面,不符合指标要求的项目将核减面积或不予供地,确需突破的特殊项目须经节地评价论证。同时,要求将指标内容纳入出让公告、用地监管合同等法律文书,并在项目验收时严格追究未达标情形的违约责任,确保各项标准落地。
倡导高效集约的用地模式
本通知在管控基础上提出多项激励导向,鼓励优化工艺流程、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并合理开发地上地下空间。此外,明确禁止在工业项目用地内部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及建造花园式工厂,严禁建设成套住宅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引导工业用地从平面粗放向立体复合利用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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