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使广东省城市道路隧道的设计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环境友好,发布广东省《城市道路隧道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采用明挖法、矿山法、盾构法、沉管法施工的城市道路交通独立隧道的设计。
本规范为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隧道的设计工作。本规范以保障隧道结构安全、运营可靠及行车安全为核心,系统规定了城市道路隧道的设计原则、技术指标与具体要求。本规范涵盖了工程勘测、总体设计、建材选用、结构计算、防水排水、机电设施、交通安全及运营管理中心等全专业内容,并根据明挖法、矿山法、盾构法及沉管法四种工法分别给出了针对性的结构设计与防水方案。本规范强调隧道设计应与城市路网、地下空间规划及景观风貌相协调,并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同时对建设与运营阶段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提出了相应处置措施。
本规范明确了隧道位置选择应综合路网规划、地质条件及地下设施,确保运营安全与经济效益;规定了线形设计应满足行车安全、排水及防灾需求,并严格控制纵坡与平曲线半径。在结构设计方面,本规范针对不同工法下的荷载取值、作用效应组合、衬砌结构计算模型及构造措施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对隧道的抗浮稳定性提出了明确的验算标准与安全系数要求,以保障隧道在全生命周期内的承载能力与正常使用功能。
本规范对隧道的通风、供配电照明、给排水及监控报警等附属系统提出了技术标准。通风设计需满足稀释污染物与火灾排烟的双重要求,并规定了烟尘、一氧化碳的设计浓度限值;照明设计强调按洞外亮度变化进行分段调控以保障行车视觉舒适。给排水系统特别重视雨水泵站的独立性与可靠性,消防与监控系统则要求实现集中管理与联动控制,确保隧道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能力与疏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