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印发《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围绕2035年基本建成“‘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的目标,通过本规划的编制实施,加强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规范广告牌匾设置,优化广告空间布局,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建靓塑优市容环境;推进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形成户外广告与济南城市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新格局。
本规划是面向2035年、指导济南市全域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的法定依据,围绕“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目标,以“公共利益优先、提升市容、鼓励创新”为原则,构建覆盖城市开发边界内外的分区分类管控体系。本规划将城市开发边界以内划分为展示区、限设区和禁设区三类基础分区,实施差异化容量与品质管控;同时将户外广告按禁止类、控制类、鼓励类进行分类管理,并对牌匾标识中的楼宇标识和店招牌匾从位置、尺寸、形式、色彩、照明等方面提出精细化的设置要求。本规划强调通过完善专项规划体系、推动多元共治、实施视觉终端审查等机制保障落地,旨在实现户外广告与城市风貌、商业活力、公共安全的协调统一,推动城市公共空间资产价值兑现。
本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为基准,将市域空间划分为展示区、一般限制设置区、严格限制设置区和禁设区,实施全覆盖、差异化的管理。展示区重点服务于城市主副中心的核心商圈,允许集中、多样化设置,鼓励创意和技术创新。限设区兼顾风貌保护与商业服务需求,适度控制广告设置。禁设区则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泉水公园、自然山体等敏感区域,禁止设置商业广告。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特色功能片区,仅允许少量自宣性广告。
本规划将户外广告设施按禁止类、控制类和鼓励类进行梳理,对平行式、垂直式、电子显示屏等十七类广告设施的设置条件、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在牌匾标识方面,重点对店招牌匾的连通式、嵌入式、竖招、整体造型式等类型进行了详细引导,强调与建筑立面的融合设计,严格控制附加信息面积占比和色彩饱和度。同时,本规划从安全、照明、色彩、内容等方面设定了适用于所有设施的通则,并明确了公益广告和临时性广告的管理要求。
该规划作为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治理领域的顶层设计,其影响意义深远且多维。首先,该规划为破解城市管理中广告牌匾“多、乱、杂”的顽疾提供了系统性的法治化解决方案,通过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结合,将有效扭转过去粗放管理的局面,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其次,该规划将户外广告定位为城市公共空间资产和视觉媒介,通过分区分类释放商业活力空间的广告价值,有利于激发消费潜力,服务济南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真正实现“以规促产、以管促兴”。再次,该规划高度重视城市风貌保护与地域文化彰显,对历史街区、泉水核心区等敏感区域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标准,避免了商业广告对城市特质的侵蚀,有力地守护了泉城独特的景观基因。长远来看,该规划所倡导的视觉终端审查和多元共治机制,将深层推动城市治理从单一行政管控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化治理转型,为国内同类城市探索户外广告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提供了可借鉴的济南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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