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沥青面层矿料技术要求》DB13/T6301-2026,自2026年05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沥青面层矿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和养护工程。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沥青面层矿料(含集料与矿粉)的质量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储存要求,适用于河北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的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在技术指标方面,本文件对粗集料的粒径规格、洁净度及表面特性提出了明确标准,并对细集料的母岩材质、粒径范围与品质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引入了高温压碎值、集料颗粒指数等创新性指标,以更全面地评价集料在高温工况下的抗破碎能力及其棱角性与表面纹理特性。在质量管控方面,本文件明确了以“批”为单位的进场检验制度,并分别规定了粗集料、细集料与矿粉的抽样方法及检验频率,确保材料质量的可控性与代表性。此外,本文件还对矿料的储存条件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并附录了高温压碎值与颗粒指数的试验方法,为标准的落地执行提供了操作依据。
本文件构建了涵盖粗集料、细集料及矿粉的全链条质量指标。对粗集料,除常规指标外,特别设置了“高温压碎值”来模拟评价集料在沥青拌和高温环境下的抗压碎能力,并采用“集料颗粒指数”综合反映其棱角性、轮廓形状与表面纹理,以保障面层的嵌挤强度与抗车辙性能;对细集料,强调了其必须由石灰岩块料加工而成,并严格限定了粒径规格与洁净度,以增强与沥青的粘附性。
本文件确立了严密的施工进场检验程序,要求所有矿料均按“批”进行管理,即同一料源、同一次购入并运抵现场的材料视为一批,明确了各检验项目的批次频率。在抽样环节,针对粗集料、细集料和矿粉分别制定了料堆与运输车抽样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最小取样数量,规定取样前必须铲除表层,并在料堆不同部位均匀抽取,以保证试样的代表性和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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