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建设与服务指南》DB1302/T570-2023,自2023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的平台建设、平台服务、平台保障以及服务绩效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企业服务平台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为唐山市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的建设与服务要求。标准从平台建设、服务功能、运营管理、服务保障及评价改进等维度提出了全面指南,旨在通过搭建开放共享的载体,促进大中小企业在创新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和资金融通等方面深度合作。平台需具备明确的发展规划、专业服务队伍和线上线下融合功能,服务内容涵盖信息咨询、生产性服务、技术支持、投融资对接及人才培训等,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推动形成协同、高效、可持续的融通发展生态。
平台建设需明确服务方向和领域,具备基础性、开放性和共享性特征,拥有研发试验、技术咨询、专利辅导等功能。建设主体可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或合作共建模式,内设设备运维、安全管理和线下服务等部门,并配置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和辅助性人员,确保服务能力与入驻企业需求相匹配。
服务对象覆盖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服务功能分为信息、生产、技术、投融资及培训五大类。信息服务包括政策推送和咨询解答,生产性服务涵盖采购、物流和加工配套,技术服务提供技术转移和设备共享,投融资服务组织银企对接,培训服务则针对企业需求开展线上线下课程。
平台需建立运营管理机制,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并采用主备模式和异地备份,配设专职管理团队和稳定流动资金。同时应制定应急预案,持续优化生产性服务系统,加强银企合作和人员培训。服务评价通过问卷、走访等方式收集意见,依据反馈采取纠正措施和创新变革,实现平台产品和服务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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