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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8.25-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工作指南、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操作流程.pdf

2023年8月25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工作指南》《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操作流程》鄂建文〔2023〕31号。

本通知印发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工作指南》与《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操作流程》两份配套文件。本通知旨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事联办”改革,将竣工验收与产权登记两个环节深度融合,实现“一窗进出、一次申报、一次办结”。通过此项改革,本通知构建了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将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专项验收与不动产登记现场勘验同步推进,以《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直接作为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从而大幅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受理范围与主要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保密工程可不纳入“验登合一”范围。核心办理事项涵盖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管理等联合验收内容以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将原本分属不同部门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主题服务包,由住建部门作为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和协调。

办理流程与职责分工

本流程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建设单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提交申请,系统自动将信息推送至联合验收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各会办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第3个工作日启动现场核验,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开展现场勘验和信息采集工作。联合验收合格后,主办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不动产登记部门据此完成受理审核并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办理时限要求

本通知明确规定,自“验登合一”申请提交之日起,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工作须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含建设单位补正或整改所需时间。申报端由建设单位登录系统填写一张表单并上传申请材料,审批端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审批。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工作指南、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操作流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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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工作指南、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操作流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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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工作指南、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操作流程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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