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规程第1部分:小型水库》DB15/T4399.1-2026,自2026年06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库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管理保障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已建成的,坝高15m以上且有泄洪能力的小(1)型水库,其他小型水库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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