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7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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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11.17-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46号.pdf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关于林地地类认定的工作要求,针对我省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中部分林地地类认定问题作出统一部署。本通知强调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严格执行用地用海分类标准,实现自然资源与林业两部门在调查底图、分类标准、工作部署和成果发布上的全面统一,确保林地地类认定数据的一致性与准确性,共同构建真实可靠的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体系。
强化部门协同与专班机制
本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与林业部门摒弃主次之分,建立深度融合的协作关系。重点发挥县级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专班的枢纽作用,推行两部门共同认定、共同审核、共同上报的工作模式。对于地类认定中的分歧,应依托举证照片、遥感影像和档案资料开展县级会商研判;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须坚持“所见即所得”原则进行实地联合举证,层层递进直至消除分歧。
严格遵循林地地类认定规则
本通知明确将自然资源部40号文中规定的林地地类认定规则作为核心依据,要求各地将工作底图中林地范围内类型不一致的图斑作为重点认定对象。县级林业部门需以国土变更调查图斑为基础,结合林业调查小班,对难以定性的二级地类进行精准判定。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则须在确保成果能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前提下,对认定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并逐级上报。
明确成果提交与时间节点
本通知对各项工作完成时限作出硬性要求,规定图斑监测矢量成果须于11月中旬前提交,两部门共同认定林地地类的工作须在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本通知要求各级部门倒排工期,对林地、草地、湿地的转入转出变化图斑进行联合审核,确保林草资源图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在林地草地湿地图斑界线及二级地类上实现完全统一,彻底解决林地管理边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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