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命名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复核命名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的通知》苏环办〔202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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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1.25-江苏省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复核命名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pdf
本通知旨在公布江苏省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命名结果,并同步完成第一批示范县(市、区)的复核命名工作。本通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对全省各地自主申报、积极创建的成果予以审核确认。经严格考核,本通知正式命名无锡市新吴区、江阴市等9个县(市、区)为第四批省级示范县(市、区),同时复核确认了第一批获命名的县(市、区)。在基层单元层面,本通知一并公布了经各设区市推荐并审核通过的139个示范乡镇(街道)与197个示范村(社区)详细名单,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形成了从县域到镇村的完整示范梯队。
示范县(市、区)命名与复核
本通知第四批命名涵盖了无锡市新吴区、江阴市、常州市天宁区、海安市、连云港市海州区、淮安市淮安区、盐城市亭湖区、滨海县及泗洪县等9个地区,这些地区在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方面均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同时,本通知对第一批已获命名的示范县(市、区)进行了严肃复核,确保示范称号的含金量与持续引领作用。
基层示范单元全面覆盖
本通知公布的第四批示范名单实现了全省13个设区市全覆盖,共涉及139个乡镇(街道)与197个村(社区)。各市根据自身创建基础推荐了数量不等的基层单元,如盐城市推荐16个乡镇(街道)、14个村(社区),南通市推荐15个乡镇(街道)、18个村(社区),南京市推荐18个村(社区)等,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江苏基层的广泛实践与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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