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首批特定区域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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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5.09-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首批特定区域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348号.pdf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依据国家及省相关管理规定,公布首批特定区域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经组织技术力量评估,本通知确认53个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横琴、前海等合作区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无影响勘查开发及无潜在战略性矿产分布的情况。凡查询显示建设项目完全位于上述“白名单”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无需再单独办理压覆矿查询和审批手续,仅在用地报批审查报告中注明即可,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在审查中严格核实项目是否完全坐落于白名单范围,以此大幅简化审批流程、提升用地效率。
评估背景与认定标准
本通知依据国土资源部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服务的系列文件要求,对经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展开系统性评估。评估的核心标准包括确认区域内不存在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存在影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情形,以及无潜在的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分布。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区域,方可纳入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予以公布。
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审批便利
对完全位于“白名单”内的建设项目,本通知明确了免于办理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和审批的直接便利措施。建设单位通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预查询并获取相应结果后,即可在用地报批阶段直接注明项目位于白名单内,无需再向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压覆矿相关的专项申请。省、市、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在用地报批审查环节负责对项目是否完全位于白名单区域进行审核把关。
动态管理与实施要求
本通知规定压覆矿产资源“白名单”实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若遇到新情况或新问题,尤其是涉及特定区域范围发生调整变化时,必须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确保“白名单”的准确性与现势性,保障改革措施持续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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