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粤环函〔2025〕52号。
本方法学规定了广东省(深圳及深汕合作区除外)碳普惠机制下,通过森林经营和管护实施林业增汇行为所产生的碳普惠核算减排量的核算流程与方法。本方法学以行政村集体为申报主体,依据二类调查统计数据,以各地市林地平均固碳水平为基准线,通过计算项目林地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扣除森林火灾等温室气体排放后,得出高于基准线情景的碳普惠减排量。本方法学适用于乔木林和疏林地,涵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一般用材林,并设定了项目计入期为10年。本方法学旨在确保减排量达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要求,推动林业碳汇自愿减排交易,作为现有生态补偿机制的有益补充。
适用范围与申报条件
本方法学适用于广东省内开展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的行政村,要求村年均精准提升面积不低于500亩或面积达本村林地总面积50%以上。项目地块须权属清晰、无争议,适用的林地类型为乔木林和疏林地,树种不包括桉树,且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的二类调查统计数据。申报主体为行政村集体,同一行政村符合条件的林地应打包为一个项目统一申请,减排量计入期最长10年,核算周期以整年为单位。
核算方法与减排量计算
本方法学以各地市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基准值为衡量标准,通过生物量扩展因子法计算小班各树种的林木生物量,换算为碳储量后,得出项目林地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核算过程仅考虑林木地上及地下生物量,减排量由单位面积碳储量变化量减去基准值后,乘以林地总面积和核算周期,并扣除森林火灾引起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对于开展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的地块,其基准值设为0。
数据来源与质量控制
核算所需监测数据主要包括林地总面积、优势树种蓄积量和森林火灾面积等,在国土三调数据与二类调查数据融合前使用二类调查统计数据。缺省数据如基本木材密度、生物量扩展因子、根冠比、碳含量、燃烧因子及排放因子等均采用固定参数。项目申报须提交核算报告、林地信息确认表、林权证及收益分配协议等材料,并确保同一林权证不重复申报,以保障减排量数据的真实性与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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