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民政厅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的决策部署,科学引导公墓用地合理布局、完善公墓设施,制定《广东省公墓规划设计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范围的公墓设施规划设计工作,针对公益性公墓和生态安葬设施,提出用地规划、空间统筹和设计指引的相关建议。
本指引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与广东省民政厅联合制定,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公益性公墓和生态安葬设施的规划设计工作。在选址环节,本指引明确了适宜鼓励用地与禁止限制用地的边界,优先利用荒山瘠地、废弃矿坑等存量资源,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在空间布局上,本指引要求统筹功能分区、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和标识系统,推动公墓设施向园林化、人文化转型。在设计层面,本指引细化了骨灰安置区、建筑设施、生态安葬等关键要素的技术标准,大力推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生态葬式,并建立正负面清单强化刚性约束,为广东省公墓设施的科学规划与高质量建设提供规范化依据。
本指引将公墓选址用地划分为适宜鼓励类和禁止限制类,强调优先利用荒山瘠地、历史墓葬区及矿山生态修复地,鼓励通过用地用海复合方式拓展生态安葬空间。同时划定不得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红线底线,要求避让公路主干道、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重要湿地等敏感区域,从源头保障生态安全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本指引要求各地依据人口分布、死亡率、城镇化水平等因素,科学预测骨灰安置需求,明确公益性公墓以乡镇为基本配置单元,从严控制经营性公墓审批。空间布局上强调功能分区清晰,将骨灰安置区细分为墓穴区、格位区和生态循环区,并要求业务办公、公共服务、祭悼场所等配套完善,构建流程简洁、交通畅通、标识明晰的高效服务体系。
本指引着力提升生态安葬比例,规定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单穴占地宜压缩至0.25平方米以下,推广可降解骨灰容器与小型化墓碑,鼓励建设森林式、花园式生态安葬区。景观设计强调融入岭南园林特色,绿化覆盖率不宜低于65%,并通过纪念墙、追思亭等凭吊场所营造宁静庄重的追思氛围,实现生态功能与人文情感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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