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9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第一批“四张清单”》豫自然资规〔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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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围绕《河南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第一批“四张清单”》的发布实施,明确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及不予行政强制四类事项的适用边界与执行要求。本通知强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须坚持过罚相当,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杜绝“以罚代管”“重罚轻教”等偏差,对符合条件的情形严格核实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等要件,确保宽严有据。同时,本通知着力推行柔性执法,优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方式引导当事人改正,并对免罚案件书面明确整改要求并跟踪实效。在涉企检查方面,本通知明确规定不得随意入企核查,通过信息共享、“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通知还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法制审核与全过程记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执法公平公正。
过罚相当与柔性执法并举
本通知要求在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精确匹配违法行为的客观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情形,须严格依据证据和整改材料认定,不得随意适用。同时,本通知鼓励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方式,对免罚对象明确整改要求并跟踪核查,对小微企业非主观故意违法优先指导整改、减轻处罚,在日常执法中体现包容审慎和执法温度。
规范涉企检查与权益保障
本通知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严格约束,严禁无证人员以行政执法名义擅自入企,要求充分开展内业技术核查后再进行现场检查,并按非必要不打扰原则减少入企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同时,本通知强调通过执法信息公示、音像记录全程留痕和法制审核分离等机制,提升执法透明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做到“有诉必应、查实必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该通知以“四张清单”为载体,首次系统梳理并公布河南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中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及不予行政强制的具体事项,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更加清晰的裁量基准和操作指引。该通知突出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在保持对破坏耕地、生态环境等重大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的同时,为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预留了柔性处理空间,有助于在执法实践中平衡法律刚性与社会效果,防止“一刀切”和裁量权滥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该通知对涉企检查频次、检查方式和入企程序作出刚性约束,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有利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此外,该通知通过强化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分离和群众监督等机制,提升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源头化解、促进行政诉讼案件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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