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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4.3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快部分行业领域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6〕599号.pdf

2026年4月30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快部分行业领域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6〕599号。

本通知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旨在加快推进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本通知依据相关实施方案和组织指引,明确了分阶段、分批次的工作部署,要求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及能源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并对招标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提出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要求。本通知还对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方责任作出具体规定,以保障远程异地评标顺利落地。

分领域推进时间节点

本通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交通运输项目自2026年5月6日起原则上全部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交易。水利工程项目和能源工程项目自2026年9月1日起,在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原则上全部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做好相应保障。

各方主体责任要求

本通知规定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招标时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报远程异地评标具体方式和需求,并接受行政监督。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对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的招标项目不予备案,特殊不适宜项目需采取暗标评审等加强监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进场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不予受理。

技术保障与系统建设

本通知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组织各级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和场地改造,协调解决专家抽取、场地管理、系统应用、费用支付等问题,待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正式上线后逐步并入新系统运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快部分行业领域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6〕599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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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快部分行业领域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6〕599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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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快部分行业领域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6〕599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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