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DB31/T1687-2026,自2026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建设与服务的总体要求、建设要求、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服务要求、运营管理要求和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社区运动健康中心的建设和服务。
本规范立足上海市社区运动健康服务实际,对社区运动健康中心的建设与运营进行了系统性规定。本规范明确了中心作为提供体质检测、运动评估、健身指导与效果评价一体化服务的场所定位,从选址、场地、环境到功能区规划提出了全流程建设要求,并按照综合型和基础型两类进行分类引导。在服务层面,本规范覆盖场地开放、咨询、评估、方案制定、健身指导、效果评价及数字建档等环节,并倡导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体卫融合服务。同时,本规范对运营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安全保障及持续评价改进等方面作出了相应安排,旨在构建科学、规范、便民的社区运动健康服务体系。
本规范将中心划分为综合型与基础型两类,并依据服务对象及功能定位,参照附录规划各功能区。选址、场地布局及环境均须符合相应标准,以满足不同社区居民的运动健康需求。
本规范构建了从咨询接待、运动评估、方案制定到科学健身指导、器材锻炼指导、效果评价的全流程服务链条,并强调为服务对象建立运动健康数字档案,开展常态化科普宣传。
本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并对人员资质、安全标识、消防及器材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同时,鼓励中心与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推动体育运动成为健康促进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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