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华容县农业农村局、华容县档案局印发《华容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华农联〔202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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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是为规范华容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而制定的专项规定。本细则明确了延包档案的定义、管理原则及全流程工作要求,强调档案工作须与延包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本细则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管期限、档号编制及移交利用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各乡镇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文件材料收集上交,确保纸质与电子档案完整规范,并按时接受省市验收及后续移交县档案馆。
归档范围与分类整理规则
本细则附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明确延包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档案分为综合管理类和合同管理类,综合管理类按事由或区域组卷,合同管理类以组为单位,按照“一户一档一件”方式整理,并须以纸质形式归档。档号编制、卷内文件排序及编目等均有统一操作标准。
信息化建设与效力认定
本细则要求推进延包档案信息化建设,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延包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须签订保密协议,县档案馆负责将接收的电子档案及数字化副本纳入馆藏系统统一管理。
移交时限与利用规范
本细则规定,延包档案归档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须向县档案馆移交经验收合格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数字化副本,并附到期开放意见。农户可免费查阅本户档案,非本户或办案机构查阅须履行相应许可或审批手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该细则的出台为华容县延包试点工作的档案管理提供了系统化、可操作的制度依据,有效保障了土地承包原始凭证的完整性与安全性。该细则通过明确县农业农村局、档案局、乡镇及档案馆等各方职责,确立了统一领导、集中保管的工作格局,有利于避免档案散失和管理混乱。同时,该细则将档案工作与延包工作同部署、同验收的刚性要求,促使档案管理从源头上嵌入业务全流程,提升了基层工作的规范化和协同性。在信息化层面,该细则对电子档案效力与纸质档案等同的确认,为后续档案数字化存储、共享与远程利用奠定了法律基础,有助于提高档案查阅效率,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此外,对查阅权限的严格划分和对违规行为的追责规定,既维护了农户个人信息安全,又兼顾了合理的公务利用需求,对防范档案失真、损毁等风险具有现实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