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08.2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6〕44号.doc

2026年8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推动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等存量土地盘活增效,破解新时代土地要素保障难题,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6〕44号。

《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面向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等存量土地,以规划适应性调整、指标统筹调剂、供应方式创新、处置机制松绑为主线,构建存量与增量统筹的供地格局。文件提出十八项具体抓手,覆盖规划优化、城市更新、违约处置、转让登记、司法联动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关键堵点,旨在释放存量用地潜能、优化要素配置。

规划与指标弹性调节

空间规划层面允许结合存量盘活需求采取技术修正、优化调整等方式修改详细规划并简化程序,以计容建筑面积超50%确定主导用途,配套省级正面清单。同一管控区域内相同用途出让土地的建设规模指标可等价转移或公开交易,但须经政府批准并签署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未按约开发仍执行闲置土地处置规定。

供应方式与开发促进

自主整合开发方面,支持权利人自行或转让、出租、入股、联营盘活土地,零星用地可协议出让;置换强调“用途不变、价值相当、双方自愿”,原则上约定一年内开工。过渡期政策覆盖教育、医疗、养老等国家支持行业,最长不超过5年;新产业新业态可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地上地下空间分层设置、供应与登记同步探索,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可用于建设停车场。开竣工违约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可免除责任,超期一年以内可签订补充协议重约工期。

转让、抵押与司法处置

开发投资未达25%的出让土地可先办理预告登记、后行转移。满足独立开发条件且无限制条款的存量土地可分割转让,工业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不得单独分割。抵押土地可带抵押出让并由价款优先清偿,支持“带押过户”。司法查封土地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可调整规划条件提升价值后拍卖,买受人凭成交过户裁定办理“带封过户”。

产业与退出机制

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多宗土地的允许统一规划、整体实施、按宗供应,主导产业项目用地出让底价可低至基准地价70%。自有工业用地增容提质不增收土地价款。低效用地可差异化认定并建立退出机制,对关停且无意愿再开发的,可通过“以房换地”“以股换地”等方式补偿收回。历史遗留问题按不同发生时间分类处置,制定轻微违法豁免清单。各地建立政府牵头的集体决策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开展信贷支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6〕44号第1页
第 1 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6〕44号第2页
第 2 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6〕44号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9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