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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0.04.29-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2号.pdf

2020年4月29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助推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2号。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通过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对象依法确认不动产权利,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本通知围绕充分认识登记意义、加快组织实施、规范权籍调查、严格审核登簿等核心环节作出系统安排,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担当、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原则上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符合条件的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了对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等不同情形下的材料收集、权籍调查和登记办理具体要求。

明确登记工作的总体目标与时间要求

本通知强调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不动产登记是保障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完成土地复垦、集中安置且已入住使用的项目,要求以项目为单位统一组织登记,原则上于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符合条件的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须尽快完善手续。

规范权籍调查的组织与操作细则

本通知规定权籍调查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组织,不得向搬迁群众收取费用。针对多层建筑、院落式建筑和混合式建筑等不同建设形态,分别制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设立和面积分摊的具体规则,并明确了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用地部分的权籍调查要求。

细化审核登簿的分类办理路径

本通知按照项目首次登记、再转移登记给搬迁群众的方式推进,依据土地性质区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同权利类型。同时明确公告程序要求,登记前须在门户网站和不动产所在地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2号第1页
第 1 页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2号第2页
第 2 页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2号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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