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9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引导河南省以制造业为主的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印发《河南省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规程(试行)》豫自然资发〔2023〕2号。
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分区规划,是开发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开发区实施土地要素保障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基本依据。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查和审批,应当遵守本规程。
本规程旨在规范河南省以制造业为主的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引导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分区规划,本规程明确了开发区的规划地位、编制组织、审查审批程序及成果要求。规程强调产业主导与效率优先,要求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并鼓励存量用地混合利用以提升土地产出效率。同时,规程对用地结构、设施配套、交通网络、市政设施及综合防灾等各系统均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指引,要求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及附件,并明确了强制性内容与规划修改程序,形成了一套覆盖规划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管理框架。
本规程规定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是分区规划,期限与市县总规一致,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底数。编制工作由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承担编制的技术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及高级以上职称,确保规划编制的专业性和严肃性。
本规程确立产业主导原则,要求工业、物流仓储、科创研发等产业用地比例不低于60%,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10%。通过划定工业用地红线、严控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并设定产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等指标,保障产业空间底线。同时鼓励设置新型产业用地,支持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和存量土地二次开发,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本规程明确开发区内生活服务设施由城市在区外统筹解决,内部按综合服务中心与工业邻里中心两级配置生产性服务。交通上要求不得规划宽马路,新建道路原则上不超过40米。安全方面要求适度超前布局防灾减灾设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并规定不得建设花园式工厂或超1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以塑造集约高效的工业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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