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后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2〕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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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8.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后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2〕163号.pdf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管理政策的最新调整要求,聚焦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项目用地手续补办“清零”任务,并对新上项目用地保障作出系统部署。本通知围绕“清零”与“保障”两条主线,从压实责任、优化流程、创新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力求在严格规范用地管理的同时,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水平,确保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依法落地、及时开工,为稳增长提供坚实的资源要素支撑。
分类推进存量项目手续清零
本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已报批、已报备、已查处及新能源等各类项目情况,集中力量加速组卷报批。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特别强调要由相关主管部门提前介入,优先推进踏勘论证与补划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补办并报国务院审批。
多措并举保障新上项目用地需求
本通知明确通过充分运用先行用地政策、压减报批层级、优化分期分段报批方式、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等手段,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同时,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并升级用地审批系统技术,推动报件自动化检测与智能化审查,以实现“拿地即开工”和高效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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