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为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新农规〔2026〕2号。
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6.05.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pdf
本细则旨在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补充耕地质量,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流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新疆实际,明确了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的程序、标准及管理要求,涵盖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内容。细则规定了补充耕地质量核算与管理机制,确保县域内补充耕地质量不低于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并对后续培肥改良、再评价等作出具体安排。同时,强调了各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质量验收、监督和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了专家库和第三方机构监管机制,保障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本细则明确了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的具体指标和程序,确保补充耕地符合农业生产要求。
本细则强化了补充耕地质量核算机制,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不低于占用耕地水平,保障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性。
第 1 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12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