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技术规程》DB23/T4001-2026,自2026年07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中主体结构施工的基本规定、深化设计、构件制作、施工安装、冬期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施工安全与绿色施工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一般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主体结构施工的全流程技术要求,适用于黑龙江省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本规程以结构安全与施工质量为核心,围绕深化设计、构件制作、施工安装、冬期施工及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针对寒区低温环境特点提出了专项工艺要求与防护措施。
本规程对节点深化设计、工艺设计及施工详图设计提出了细化要求,强调基于BIM的协同工作模式,确保三维模型完整反映加工与安装信息。在构件制作环节,本规程明确了材料进场、焊接工艺、除锈防腐及成品检验的标准,并规定了构件运输堆放的保护措施,从源头保障构件的精度与质量。
本规程规定了钢柱、钢梁、支撑及楼承板等构件的安装顺序、测量校正和连接工艺,要求现场焊接须进行工艺评定并设置防护棚。针对黑龙江省冬季严寒气候,本规程专门设立了冬期施工章节,对负温环境下的材料选用、焊接参数调整、构件固定及防火涂装等提出了专项技术规定,确保低温条件下施工质量不受影响。
本规程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为框架,明确了主体结构安装的定位轴线、垂直度、平面弯曲及构件节点质量的验收标准与检验方法。同时,本规程从高空作业、吊装安全、临时用电、消防管理及绿色施工等方面规定了施工现场的管控要点,强调减少环境噪声排放,推动施工过程安全可控、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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