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涎流冰防治工程勘察与设计规范》DB23/T4071-2026,自2026年09月19日起实施。
本规范针对黑龙江省寒区公路涎流冰病害,统一了新建、改(扩)建公路涎流冰防治工程的勘察与设计要求,并覆盖既有病害整治工程。勘察以冬季工程地质调绘为核心,辅以勘探与补给水流量量测;设计按“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从路线、路基、桥涵、排水及蓄冰挡冰、截冻设施分层给出措施,并明确按涎流冰发育规模与危害程度选择方案。
勘察分阶段、看规模
涎流冰易发地段须在可行性研究或实施方案论证阶段结合附录A判据判定。新建、改(扩)建公路勘察应在冬季开展,水文调查不少于3个水文年,勘探深度至当地最大冰冻深度或不透水层以下不小于1.0m,取大值;补给水流量按容积法、三角堰法或梯形堰法测定,并同时量测冰上流量与破冰后冰下暗流流量,二者之和作为依据。规模按盛冰期流量划分为小型(小于20 m³/d)、中型(20~100 m³/d)、大型(大于100 m³/d)。
整治工程先定危害等级
整治工程应查明类型、分布、厚度与发育规律,并划分危害程度。交通危害以冰体侵入路面程度计,不超土路肩为轻度,侵入路面1/2宽度以上为重度;次生危害以春融期路基失稳计,无翻浆为轻度,连续翻浆100㎡以上为重度。
设计按场景选措施
路线宜走干燥阳坡,无法避开时以最短距离通过并设防;跨天然涎流冰沟谷采用桥梁或较大孔径涵洞。路堤高度、桥涵净空应高于历年最高涎流冰冰位加壅冰高度,高速及一级公路按15年重现期、二级及以下按10年重现期计,再加0.5m安全高度。地下排水以集水井、暗沟、渗沟集中引排,汇流排水管埋至最大冻深以下不小于0.25m;地形受限时增设聚冰沟(坑)、挡冰堤(墙),沟深1.0~2.0m、底宽0.6~0.8m,挡冰墙地面墙高不超1.2m;河(沟)谷段可采用导流堤、挡冰栅栏。冻结沟适用于涌水量不大于10.0 m³/d、横坡不陡于1:2.5、含水层厚度不大于1.5m的挖方边坡小型涎流冰,设于坡口5.0m以外,挖至含水层顶、底宽不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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