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流态粉煤灰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B23/T3815-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流态粉煤灰混合料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的材料要求、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工程流态粉煤灰混合料路基(台背)施工。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流态粉煤灰路基设计与施工的全套技术要求,以粉煤灰、水泥、水及外加剂为原料,依托材料控制、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四大环节,形成自流淌、免振捣、连续浇筑的台背回填技术方案。本规范明确粉煤灰须满足F类或C类标准且湿灰含水率不超过35%,混合料设计以稠度定水量、以四种至五种水泥剂量筛选最低水泥用量配合比,并着重强调基底台阶开挖、包边土施工及两布一膜防水层铺设等关键工序,最终通过稠度检测和强度验收保障路基填筑质量。
本规范对原材料实施源头抽检与分批检查机制,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外加剂以减水剂为主且各项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配合比设计环节通过试验确定粉煤灰与水泥比例和最佳用水量,水泥用量控制在粉煤灰与水泥总量的5%至10%之间,并选择性能达标且水泥用量最低的配比作为设计配合比,现场拌和时可在室内配合比基础上调高1.0%的水泥用量以适配实际工况。
施工前须完成基底台阶精细开挖,原地面台阶长度不小于300 cm加两倍回填高度,台阶尺寸宜为宽150 cm、高100 cm,基底压实度不低于93%。浇筑过程利用混合料自身流动性免振捣施工,自由倾落高度宜不超过2 m,当施工中断时浇筑层厚度不得低于50 cm。浇筑完成后应立即加盖土工布保湿养护7天,严禁车辆行人通行,养生初期若出现裂缝须采用同质材料灌浆处理,且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不宜施工。
施工质量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相关要求,每天施工开始一小时与结束一小时前须对混合料进行稠度检测,数值应保持在100 mm至200 mm范围内。桥梁及明涵台后回填须设置不低于1 m透水性材料防冻层,方可进行路面结构层铺筑,暗涵涵背回填高度则为基底至涵身顶面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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