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十五五”发展规划空间需求的统筹引导、科学配置、支撑保障,切实提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印发《广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实施细则(2026年版)》粤自然资函〔2026〕51号。
附件:
1.广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实施细则(2026年版)
2.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比例已超出允许上限的县(区、市)清单(2025年度)
3.广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成果数据汇交要求(2026年版)
本细则是为规范广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而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本细则确立了以年度体检为基础、以落实重大战略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通过对三条控制线及用地用海布局的正向优化,支撑“十五五”发展规划空间需求。本细则强调总规引领、体检先行、严守底线、依法依规和协同联动五项基本原则,要求各地结合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实际需要,按需编制动态维护方案,不搞“一刀切”。方案须经市级初审、省级预检和审查,涉及三条控制线正向优化的须报省政府批准后启用,并同步更新至“一张图”系统作为规划管理依据。
动态维护的核心内容与管控规则
本细则明确动态维护以重点优化区域为主要空间载体,每个县(市、区)划定的重点优化区域总量不得超过城镇开发边界总量的30%,单个图斑须完整规整。三条控制线的维护各有侧重:永久基本农田坚持“严守底线、微调优化、补划更优”,县域调出面积不超过保护任务的1%;生态保护红线保持总体稳定,正向优化数量不超过总量的1%;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聚焦空间集聚,调整量控制在总量的1%以内,重点区域内调入比例不低于80%。此外,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边界内新增规模的20%,超出的须等量缩减。
成果汇交的规范与审查流程
本细则要求以县级行政单元组织动态维护成果,成果包含矢量数据、文档材料和举证材料。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使用省级离线质检工具自检,生成加密数据包后上传“一张图”系统预质检。数据须采用CGCS2000坐标系和高斯-克吕格投影,矢量数据不得包含弧段、缝隙或小于1平方米的碎片多边形。省级按照“成熟一批、审查一批、报批一批”原则,经省政府批复后更新至数据库。永久基本农田优化须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编制专章并组织专家踏勘论证,逐级上报审核,城镇开发边界统筹调整须由市级出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