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7号。
本通知旨在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本通知要求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源头严控”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格局,将耕地保护责任层层压实,从市、县党委政府到村组基层,均需明确分工、落实巡查与监管职责。同时,本通知详细界定了自然资源、纪检监察、组织、公检法、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二十余个部门的监管任务,涵盖从规划审批、资金保障、查处打击到信用惩戒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并通过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优化奖惩、强化部门协作等措施,确保辖区内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构建三级党政同责的属地管理体系
本通知明确市、县党委政府负总责,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和“八不准”,把控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乡镇街道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审批备案、网格化巡查及设施管护,并向社会公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村组则履行日常巡查和第一时间报告义务,引导群众依法用地,确保农地农用。
明晰多部门全链条协同监管职责
本通知对各部门职责作出细致安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目标分解、查处违法和空间规划管控;纪检监察与组织部门分别负责追责问责和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参考;公检法机关各司其职,打击犯罪并受理行政案件;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防止“非粮化”并指导宅基地管理;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严把项目立项与施工许可关,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批准。供水供电供气及金融企业不得为违法占地主体提供服务。
健全刚性约束与激励并行的保障机制
本通知强调逐级签订责任状,将保护面积作为刚性指标实行重大问题一票否决和终身追责。同时优化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扬和指标奖励,对履职不力者通过通报批评、冻结用地审批、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在打击惩治上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零容忍原则,对达到面积阈值的案件一律启动追责程序,并深化多方联合执法与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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