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上海市《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长三角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碳汇核算边界、监测、计量方法和计量监测要求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长三角区域森林质量评价、碳汇计量及碳库动态的长期监测。
本规程旨在统一长三角区域森林碳汇的计量监测技术方法,确立了从核算边界界定、样地与图斑监测、碳储量计算到碳排放核算的全流程技术体系。本规程覆盖乔木林、灌木林、竹林及其他森林类型,明确了地上生物质、地下生物质、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机碳五大碳库的核算范围,并规定了固定样地调查与图斑监测相结合、地面实测与卫星遥感反演相协同的双轨监测方法。在核算方法上,本规程提供了基于样地数据的“库-差别法”和基于图斑数据的“生物量扩展因子法”两套路径,并对火灾及人为管理活动引发的碳排放给出了量化公式,为森林碳汇的精准评估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本规程构建了固定样地与图斑监测并行的体系。固定样地监测要求根据地形、树种、林龄等因子划分碳层并进行典型抽样,分别对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和土壤层展开系统调查。图斑监测则依托森林资源清查、规划设计调查等权威数据,以图斑为单元动态获取森林资源属性。两者互为补充,适应不同尺度和精度的监测需求。
本规程针对不同数据基础提供了灵活的碳储量核算方案。基于固定样地数据时,优先采用单木生物量异速生长方程,若无匹配方程则改用生物量扩展因子法;基于图斑数据时,乔木层采用生物量扩展因子法结合蓄积量进行推算,灌木层、草本层等则采用单位面积生物量法。此外,本规程还纳入了基于多光谱遥感影像和机器学习算法的碳储量反演方法,为大尺度快速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本规程将碳排放纳入核算框架,确保碳汇计量的完整性。碳排放核算涵盖火烧造成的生物质燃烧排放和人为管理消耗化石燃料及外购电力产生的排放。针对火灾,分别计算地上生物质和死有机质燃烧释放的甲烷与氧化亚氮;针对营林活动,量化柴油、汽油及电力消耗的二氧化碳排放,最终与碳固定量合并得出净碳清除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