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上海市《水上森林营建和养护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环城生态公园带、新城绿环、生态清洁小流域、全域土地整治、沪派江南等河湖、湿地及沿岸陆域控制线、小微水体或小微湿地的分布区域,以现状是低洼地、退养鱼塘、坑塘水面、小微水体、中小河道、耐水湿片林等为主,作为水上森林的适宜建设区域。行洪通道、区域主要引排水通道、重要航道等河口线内,沿江、沿海滩涂重度盐碱地区域,以及与河湖水系不相邻的林地内,不宜实施水上森林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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