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技术规范》DB31/T1618-2025,自2026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智慧高速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并规定了技术框架及等级划分、云控平台、路侧计算设施、前端设施、通信系统和支撑保障系统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智慧高速公路的建设以及高速公路既有设施的智慧化专项改造。其他技术等级公路建设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确立了上海市智慧高速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规定了技术框架、等级划分以及云控平台、路侧计算设施、前端设施、通信系统和支撑保障系统等核心组成部分的建设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智慧高速公路的建设以及既有设施的智慧化专项改造。文件强调智慧高速公路应依据发展需求,因地制宜选取建设等级和内容,遵循“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原则进行集约化建设,并应建立运营服务评价体系,实现建设效果的量化评价。整体技术框架涵盖从信息采集、边缘计算到云端应用的三层架构,并按功能完整性划分为L1至L4四个等级,以指导和规范上海市智慧高速的规划、设计与实施。
本规范构建了“云控平台—路侧计算设施—前端设施”三层技术框架,并明确了各层级的核心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根据智慧管控、智慧服务、智慧运养、智慧决策等建设内容的完整性和基础设施数字化程度,将智慧高速公路划分为L1至L4四个等级,从基础的视频智能分析能力,逐步递进至具备全线主动管控、数字孪生仿真乃至支持高级别自动驾驶的能力,为分阶段建设提供了清晰路径。
平台需具备大规模数据接入与处理能力,并实现跨路段、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与协同管控。规范对智慧管控、智慧服务、智慧运养、智慧决策四大应用模块在不同等级下的功能逐一作出细化要求,如动态车道管控、伴随式信息服务、桥梁健康监测及路网仿真决策等,并严明了平台的服务可用性、响应时间和数据存储等性能指标。
本规范要求路侧计算设施应具备本地实时感知融合处理与交通管控能力,并通过云边协同完成智慧管控任务,对其算力、带宽和融合精度提出了明确技术指标。同时,规范构建了“路网级主干—路段级主干—路段级接入”三级通信网络架构,要求采用光纤与无线通信技术融合互通,并对各级网络的带宽、时延、丢包率及冗余配置等提出了硬性要求,以保障智慧高速业务数据的高可靠、低时延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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