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园区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DB43/T3552-2026,自2026年07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园区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基本原则、审核思路、审核范围、审核程序与技术要求、编制审核报告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园区(含工业集中区等)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不适用于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园区专项审核。
本指南是湖南省针对工业园区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为园区系统化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供统一的技术框架和操作规范。本指南明确了审核的基本原则、技术路径与报告编制要求,覆盖从审核准备到持续改进的全流程,强调以工业园区为整体主体,围绕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等核心目标展开工作。通过物质流与能量流分析等科学方法识别共性问题,推动编制并实施分层次的清洁生产方案,力求将清洁生产理念融入园区长效管理机制。
本指南确立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总体审核思路,要求园区从产业布局、资源能源利用、污染防治及碳排放等环节查找薄弱点。审核程序依次包括:组建小组并制定计划的审核准备阶段;通过现状评价确定审核重点与目标的预审核阶段;梳理问题清单并分析原因的审核阶段;征集筛选及最终确定最佳可行方案的实施准备阶段;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的持续清洁生产阶段。
本指南强调依据园区实际开展科学审核,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在预审核与审核环节,需借助物料平衡、能量平衡、水平衡等工具,针对能耗高、污染重、碳排放强度大的重点环节进行量化分析,为查找问题根源提供数据支撑。对产生的备选方案,需从技术、环境和经济可行性维度进行综合论证后确定中高费方案。
本指南要求审核工作完成后应编制符合规范性框架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总结审核过程与实施效果。同时,本指南特别强调持续清洁生产,要求园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制度,并依据已实施与拟实施方案的效果分析,规划中远期目标,确保清洁生产工作常态化、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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