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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3.3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pdf

2026年3月31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存量资源盘活,制定了《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津规资名城发〔2026〕37号。

本意见围绕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与存量资源盘活,从规划引领、土地供应、地价计算、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制定系统性支持政策。本意见鼓励存量用地混合利用与用途合理转换,允许在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下给予建筑面积奖励,支持设置风雨连廊、盘活轨道存量地下空间,并探索规划指标跨区域统筹。在土地供应方面,本意见优化协议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支持零散用地、相邻工业用地并宗再开发及用地合理置换,完善过渡期政策与存量商务楼宇盘活路径。同时,本意见着力降低市场主体用地成本,优化地价补缴标准,规范划拨用地有偿使用,并针对产业用地违约责任、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等问题提出分类处置措施,为存量资源焕新提供可操作的制度保障。

强化规划弹性与存量空间激活

本意见在规划执行层面赋予存量用地更大的兼容性与灵活性,明确混合利用的主导用途认定标准与容积率管控要求,并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公共交通场站等特定区域开放保障性租赁住房混合功能。通过建筑面积奖励机制,鼓励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地下互联互通及轨道交通设施合建,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创新土地供应与再开发路径

本意见支持以协议方式办理自有土地开发手续,允许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差异化供应模式,并针对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散用地以及相邻工业用地并宗再开发提出统筹平衡方案。土地置换政策涵盖集体与国有建设用地互转,鼓励园区外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为存量用地整合提供多元通道。

降低用地成本与化解历史难题

本意见通过细化地价补缴标准、完善划拨项目有偿使用手续及过渡期政策延期机制,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对产业用地开竣工违约、大宗地临时使用、历史遗留配套公建盘活等堵点,明确违约金抵扣、分割转让条件及行政处罚从旧兼从轻等柔性化解措施,打通存量盘活的最后障碍。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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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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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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