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规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统一天津市新建民用建筑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写格式、内容和深度,制定《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民用建筑篇(2026年版)》。
本指南针对天津市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中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统一其编写格式、内容与深度。指南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建科规〔2024〕3号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为依据,结合天津地方实际,覆盖建筑防火、建筑结构、消防给水、暖通空调与热能动力、建筑电气五个专业的说明、图纸和计算书要求,并提供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两类参考样式。
适用范围与文件构成
指南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文件由封面、扉页、目录、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计算书、资料文件构成。设计说明书含总说明及各专业章节;后续施工阶段涉及消防变更的,应自成章节补充变更时间、原因、内容及图纸替换情况。存在特殊消防设计时,须附加专家评审意见作为技术审查依据。
各专业编制深度要求
建筑防火专业须对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总平面消防设计、防火分区与安全疏散、消防救援设施及建筑构造装修等逐项说明,图纸应覆盖总平面图、各层平面、防火分区及防烟分区示意图、立面剖面及构造大样。建筑结构专业须明确结构类型、构件耐火极限,以及对钢结构、木结构、减隔震构件的防火保护措施和消防车道荷载取值等。消防给水专业须详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室内外消火栓及各类灭火系统的主要设计参数与联动控制要求,并附相应计算书。
机电专业协同设计
暖通空调专业须分别明确防烟系统、排烟系统、补风系统的设置区域、方式及关键技术参数,并说明供暖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及消防联动控制逻辑;机械加压送风量、排烟量、补风量均须提供计算书。建筑电气专业须涵盖消防负荷等级与供电电源、配电线路防火、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电气火灾监控等子系统,明确各系统组成、设置原则及控制逻辑关系,并给出用电负荷、发电机选型和应急照明照度计算书。各专业均须在图纸中独立成篇标注消防设计说明,并与其他专业关联内容(如吊顶净高、防火封堵、设备用房条件等)相互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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