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为指导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提升建筑能效,在充分借鉴国内外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经验并结合深圳地区气候特征及用能习惯的基础上,遵循因地制宜,“被动式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提升建筑室内环境品质质量,降低建筑能耗,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制定《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本导则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编,旨在建立符合深圳气候特征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导则遵循“被动式优先,主动优化”原则,提出了室内环境参数与能耗指标的约束性要求,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指标、设计技术措施、施工与验收、运营管理等内容。技术路径上,要求通过性能化设计优化围护结构隔热遮阳、自然通风与采光,并选用高能效能源设备及可再生能源系统,使建筑能耗较现行地方标准降低50%以上,为深圳超低能耗建筑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导则明确了建筑主要房间的温湿度、新风量、PM2.5浓度等室内环境参数限值。能耗指标上,居住建筑采用绝对指标控制年耗冷热量和能源消耗,公共建筑则采用相对指标,要求其能耗较基准建筑大幅降低。设计层面强调气候适应性的建筑布局,对非透明与透明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出引导性参数,并针对空调系统能效、照明功率密度及太阳能光伏、光热等系统应用做出具体规定。
施工需围绕保温、热桥控制、气密性保障等关键环节制定专项方案,并严格要求进行专项培训与工艺样板设置。竣工前须按附录方法进行建筑气密性检测,暖通系统需完成联合试运转。运行阶段则要求采取全生命期管理,运营人员从设计阶段介入,并应在建筑投入使用的首个年度即开展覆盖多工况的系统调适,以持续优化运行策略,确保实现超低能耗目标。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