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山区空中医疗救护服务规范》DB3311/T322-2025,自2025年06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山区空中医疗救护的术语和定义、场地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服务要求和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时间依赖性强的危急重症或有医疗转运需求的空中救护服务。
本规范是丽水市针对山区地形和时间依赖性强的危急重症救治需求,系统规定空中医疗救护服务的市级地方标准。本规范从场地、设施设备、人员、服务流程到持续改进,构建了全链条的标准化操作框架,覆盖救护直升机与医疗无人机的配置要求,明确航空转运、物资投送、专家运送及人体器官运送四类核心服务场景,并对不宜转运的病情情形作出安全界定。同时,本规范以附录形式提供了医疗设备配置清单、救护流程图、转运申请登记表和转运记录单等实操工具,确保服务有据可依、有单可循。
本规范聚焦于时间依赖性强的危急重症患者救治和有医疗转运需求的山区服务场景,将空中医疗救护定位为地面急救体系的关键补充,服务范围涵盖院际转运、紧急物资投送、专家快速运送及人体器官运送等多元任务。
本规范从起飞前的天气、场地、患者病情确认,到转运过程中的操作衔接,再到服务后的满意度测评与持续改进,建立了闭环管理机制。规范详细列出了救护直升机2吨及以上级别、医疗舱座位与担架配置等技术参数,并明确受飞行高度影响或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疾病须经必要处置后方可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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