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地下市政设施数字化感知管理规范》DB3301/T0465-2024,自2024年09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轨道交通、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综合管廊、电力管网、燃气管网、通信管网、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的数字化感知要求以及感知数据、运维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地下市政设施的感知管理。
本规范以“安全可靠、适度超前”为原则,按设施等级明确了感知、通信、计算与服务四大能力的配置标准,并针对各专业场景的感知对象、感知要素及感知设备选型与布设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同时,本规范对感知数据的传输存储、数据应用及运维安全管理作出统一规定,旨在推动各类地下市政设施感知数据向市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汇聚共享,实现地下空间的统筹管理与安全运行。
本规范确立了基于传感器类型、性能及覆盖密度的分级管理原则,要求各等级设施具备关键节点与环境的全面感知能力及区域级通信覆盖。各专业场景须通过直连或级联方式,将感知数据和分析结果统一汇交至杭州市地下市政设施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城市地下空间的整体态势感知奠定基础。
针对不同地下设施特点,本规范分章规定了差异化的感知管理要点。轨道交通聚焦道床结构、隧道管片及施工区域的监测与数字化记录;地下通道和公共停车场强调设备布设不影响本体结构安全,并实现系统化管理;人防工程着力构建可视化系统与应急联动功能;综合管廊侧重本体及内部环境状态的采集与控制。各类管网如电力、燃气、给水、排水等,则重点围绕管线本体安全、渗漏检测、井盖状态监测及环境参数感知进行规范。
本规范要求数据传输采用稳定成熟的通讯方式,具备异常处理与断网续传机制,并支持远程配置。在数据应用层面,强调通过质量控制流程与高效数据接口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可用性。同时,明确须建立定期巡检、设备维护和安全审计等运维机制,严格遵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数据安全等相关国家标准,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脱敏,并健全数据泄露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感知系统长期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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