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慧高速公路服务区智能系统技术要求》DB33/T1446-2025,自2025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服务区智能系统的基本要求、系统架构、系统应用功能、系统安全、系统性能和智能设施。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智能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
本规范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服务区智能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涵盖基本规定、系统架构、应用功能、安全保障、性能指标及智能设施配置等核心内容。本规范构建了“服务区—省级—国家级”三级分层业务架构,并明确数据流与技术实现路径,旨在以标准化手段指导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全过程。在功能层面,本规范围绕公众出行、安全管控与内部运营三大主线,提出了信息发布、危化品车辆监测、人流车流感知、能源双碳管理及设施管养等具体要求,并配套规定了网络安全、数据交换性能及感知、通信、计算等底层设施的部署准则,为服务区实现全要素数字化和智能化管控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确立了由服务区智能管控平台、省级平台及国家级平台构成的三级分层架构,可根据实际需求增设集团级平台。技术架构涵盖感知与监测、管理与服务、通信与定位、计算与处理四类设施及支撑平台,数据流架构则明确了各层级之间的信息交换路径,确保系统具备全域互联、数据贯通的能力。
本规范要求系统提供信息发布与查询、能源补给引导、在线服务及投诉建议渠道等公众服务功能。在安全管理方面,本规范强化了危化品车辆全过程监测、长时间驻留车辆预警、视频巡查及应急事件处置能力,通过前端感知与后台联动,提升服务区对重点对象和突发状况的主动防控水平。
本规范提出了车辆拥堵排队监测、人流密度分析、商超餐饮管理、卫生间智能引导及新能源设施监控等运营功能要求。为支撑上述功能,本规范对视频监测、车辆引导、能耗感知、智能照明、有线与无线通信、边缘计算节点等设施的性能与设置方式作出详细规定,以保障智能系统的整体运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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