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管理规范》DB3301/T0498-2025,自2025年07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原则及程序、小型水库(山塘)工程、小型泵站工程、小型水闸工程、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小型河道整治工程的项目划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的项目划分。
本规范规定了杭州市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的技术与管理要求。本规范首次系统性地将小型水库(山塘)、泵站、水闸、农村供水及河道整治等五类常见工程的项目划分规则进行统一,确立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三级划分体系,并针对功能单一或施工内容简单的项目允许降级划分为子单位、子分部工程。本规范明确了项目法人组织、施工方编制、监理审核、设计建议的四方协同划分程序,强调在开工前完成划分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同时,本规范附录提供了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与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识别依据,以及各类工程的标准划分示例,为规范小型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了清晰的技术路径。
本规范确立了以设计结构、工程布置和施工部署为核心的项目划分总体原则。要求划分工作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满足合同质量验收需要;同一单位工程内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差异不宜超过一倍,且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量不少于3个。本规范推行三级划分体系,但允许规模较小的单体建筑物降级处理,并提倡结合施工信息化对各级工程进行统一编号,确保划分结果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数字化管理。
本规范对五类小型水利工程分别给出了详细划分细则。小型水库(山塘)工程以单库整体为一个单位工程,按大坝填筑、防渗、泄放水建筑物等划分分部工程,并对各类单元工程如土石填筑、灌浆防渗、设备安装等明确了具体的区段或孔位划分标准;小型泵站与水闸工程均以一座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重点围绕土建段、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电气与信息化等划分分部;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按取水、输水、制水、自动化监控等功能链条划分;小型河道整治工程则按堤防护岸、堰坝、交叉建筑物等线状或点状构筑物灵活划分。
本规范对各分部工程下单元工程的划分提供了量化控制标准,避免划分的随意性。例如,在防渗工程中明确套井回填、高压喷射灌浆宜按相邻10至20个孔划分一个单元;堤防填筑通常按堤轴线100米至500米的填筑层或工程量100至500立方米划分;河道疏浚按200米至500米划分;输水管道安装以1公里为上限长度。这种分层级、可量化的划分方式,为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与阶段验收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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