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未来国有林场建设导则》DB33/T1444-2025,自2025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未来国有林场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建设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未来国有林场的建设。
本导则立足生态文明价值导向与高质量发展主题,系统构建了未来国有林场的建设框架。本导则提出以“生态安全、绿色发展、低碳智治、和谐共享”为特征的新型国有林场概念,明确规划引领、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四项总体原则,并围绕生态、碳汇、产业、文化、景观、交通、智慧、创新、共富九大功能要素展开建设内容,旨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与可持续经营。
本导则要求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以营造近自然森林,明确森林覆盖率、乔木林蓄积量及阔叶混交林比重等量化指标上限,并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环境质量管控,将森林火灾受害率与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极低水平。同时,通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精准提质,巩固碳汇能力,并探索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成果应用,推广节能环保林机装备与清洁能源,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本导则鼓励利用森林资源盘活各类场地,发展森林康养、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绿色生态产业,并开发非木质林产品、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品品牌。在文化建设上,强调挖掘保护古树名木、森林古道等历史资源,并通过建设场史馆、标本馆等宣教平台与开展自然教育活动,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本导则对林场风貌、道路网络与配套设施提出要求,推进通场道路硬化与林道网络密度提升,并注重景观打造与场容场貌改善。在智慧化方面,推动视频监控、无人机、高空瞭望等物联网设施应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评价体系,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务信息化管理。同时,通过引进科技人才、推广新技术及建立绩效激励机制等创新举措,增强科技示范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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