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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6.09-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浙环函〔2022〕135号.pdf

2022年6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浙环函〔2022〕135号。

本行动方案由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旨在落实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加快推动解决我省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本方案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聚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领域,明确了2022至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本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将得到初步管控,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等关键指标均设定量化目标,并新增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1100个,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治理目标与总体布局

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设定了到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初步管控、监测评估体系初步建成的总体目标。方案明确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均达43%,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农膜回收率均达90%,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达标率达95%等量化指标,并从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入手,调整畜牧业区域布局,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重点领域治理任务

本方案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村人居环境三大板块部署具体任务。在种植业方面,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行化肥农药定额施用和实名购买,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绿色防控技术;在农业废弃物治理方面,推进地膜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闭环管理和秸秆综合利用;在养殖业方面,以“六化”引领畜牧业绿色发展,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模式。

保障机制与数字赋能

本方案明确“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监督指导,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定期会商。方案强调以数字化改革强化多跨协同,由农业农村部门开发应用“浙农优品”“浙江畜牧产业大脑”,住建部门迭代升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服务系统,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数字化综合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同时通过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和监督考核,将治理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体系。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浙环函〔2022〕135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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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浙环函〔2022〕135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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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浙环函〔2022〕135号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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