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内各类新建、改(扩)建、加固等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由水利部批复初步设计的水利工程,按水利部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细则所指设计变更是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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