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6.03.20-西藏自治区临时用地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试行).docx

2026年3月20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临时用地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严格技术审查标准,提升报告成果质量,切实落实临时用地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临时用地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用地,不得使用临时用地。

本指南明确了西藏自治区临时用地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本指南适用于自治区内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土地(含用林用草)的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采矿用地、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用地不适用本指南。本指南系统规定了方案的编制程序,从前期调查、拟定初步方案、协调论证到最终方案编制,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流程。方案编制内容涵盖项目概况、修复方向可行性分析、修复措施与质量要求、工程设计与工程量测算、投资估算、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等关键环节。本指南特别强调,临时用地期满后一年内须完成修复治理,修复后涉及耕地的应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涉及林草地的应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坚持因地制宜、与周边生态系统协调一致的原则。

适用范围与总体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审批的临时用地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涉及临时使用林地草地的,根据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要求,不再单独编制林地草地恢复方案。方案命名应体现主体工程与临时用地的匹配性,一个建设项目原则上统一编制生态修复方案,重大项目可分批次编制。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经批准可延续至四年,生态修复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方案编制程序与内容框架

方案编制分为前期工作、拟定初步方案、协调论证和编制方案四个阶段。前期需收集相关资料,开展土壤剖面挖掘与分析,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众调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前言与编制总则、项目概况、修复方向可行性分析、修复措施与质量要求、工程设计与工程量测算、投资估算、服务年限与工作计划、效益分析及保障措施等。其中,修复方向可行性分析需包含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修复适宜性评价、水土平衡分析等内容。

修复措施与质量管控

生态修复措施分为工程技术措施、生物化学措施、监测措施和管护措施四类。工程技术措施包括构筑物清理、地形整治、土壤剥覆、坡面防治及灌排工程等,生物措施需明确植物种类选取与配置模式,充分考虑与周边生态系统的适应性。质量要求应达到青藏高原区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的最低要求,管护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投资估算需综合考虑损毁前地类、损毁面积与程度、修复标准及工程量等因素。

西藏自治区临时用地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第1页
第 1 页
西藏自治区临时用地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第2页
第 2 页
西藏自治区临时用地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