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22年9月修编的专项规划,面向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阿城、双城九个市辖区,规划期至2035年。本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彰显地方特色、整体协调、从严控制、规范设置、安全优先等原则,旨在为政府部门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引导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提升城市品位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本规划系统界定了户外广告与牌匾标识的分类、定义及测量标准,并从内容、色彩、材料、照明、安全五方面提出通用规定,进而分别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提出禁止性要求与分类管控细则,最后构建“十字长廊、两轴多点、三环+放射”的总体空间布局,划定严禁设置区、一般控制区与适宜设置区三级分区。
总体空间结构与分区管控
本规划确立“十字长廊、两轴多点、三环+放射”的总体空间结构,将市域划分为严禁设置区、一般控制区与适宜设置区三个管控层级。严禁设置区涵盖行政办公、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物古迹、居住用地等,以庄重简洁为目标,原则上禁止户外广告并严格限定牌匾标识形式;一般控制区包括体育、零售商业、批发市场、会展剧院等,以典雅宜人为导向,允许附属商业设置有限户外广告;适宜设置区聚焦大型商业中心与综合批发交易中心,鼓励创意设计与夜景亮化,烘托繁华活力的商业氛围。
户外广告分类禁令与设置条件
本规划对户外广告按位置划分为建(构)筑物广告、落地式广告、公共设施广告和移动式广告四大类,明确禁止屋顶广告、小型立杆式广告、附着城市家具广告、空中移动广告等多种类型,并禁止占用交通设施、消防通道、城市绿地或影响交通安全与居民生活。允许设置的平行外墙式、公交候车亭、LED显示屏等广告,均须满足面积占比、离地高度、退让间距及亮度光色等具体控制指标。
牌匾标识设立准则与店招细分
本规划将牌匾标识分为楼宇标识和店招牌匾,明确“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的基本数量原则,禁止在建(构)筑物顶部或影响安全的位置设置。楼宇标识依建筑高度与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字体尺寸,店招牌匾依门楣式、整包式、品牌墙式、遮蓬式、落地式及招幌式等细分类别,分别提出位置、高度、厚度及文字占比的量化要求,并对拱券、转角、柱廊、坡屋顶等特殊建筑部位给出有针对性的设置规定。
通用规范与地方特色融合
本规划从内容上要求中文在上、外文在下,同一画面色彩不超过三种,并引入黄金比例配色法;照明须与区域环境亮度协调,避免光干扰;材料须安全耐久,严防锈蚀脱落。整体强调以城市美学思想为指引,将“欧陆名城”“冰城夏都”等地方特色融入户外视觉体系,通过艺术化设计与创意表达,提升城市景观品质。